為指導“十四五”期間云南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近日,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云南省交通運輸安全應急“十四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圍繞公路水路建設、道路運輸、路網管理、水上交通、軌道交通運營、鐵路、民航安全監管等內容,從推動實現本質安全、提升依法監管水平、強化各方責任落實等7個方面擬定了具體任務,并提出保障措施。
《規劃》主要內容如下
規劃目標
到2025年,安全基礎設施、規章制度建設、責任體系建設更加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安全科技實力、安全文化水平、應急處置效能持續提升,生產安全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顯著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
規劃任務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實現本質安全
1.加強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監管
嚴格落實“平安工地”建設,以更嚴措施加強公路建設施工安全監管,嚴查工程建設領域違規和冒險作業行為。推進項目“兩區三廠”和施工現場標準化建設,嚴格按要求開展施工安全風險評估,重點加強橋梁、隧道施工、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教育培訓、民爆物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建立較大及以上風險辨識分析月調度預警制度和較大及以上風險監管制度;建立施工重點部位、危大工程和關鍵作業工序領導帶班巡視及現場技術員和安全員值守制度;推行隧道施工配置掌子面安全員制度。做到參建各類人員到位,安全經費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
2.加強道路運輸運營環境整治
加強依法運營檢查,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加強市場準入管理。加強在用客車使用性質排查整治,配合公安部門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車,加強使用性質和運營性質比對,依法責令停止擅自經營車輛,從嚴處罰。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加快推進治超站稱重設施聯網。加強超限超載車輛及其處罰信息共享,切實落實“一超四罰”措施。
強化道路運輸載運工具質量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長途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等運營車輛安全技術準入標準,提高安全性能。加強客運車輛使用性能排查,有效提升客車安全水平,加大風險管控力度,對已運行的要加快安全技術裝備改造升級。持續開展隱患車輛專項整治,加大對客運、貨運車輛的檢查力度。穩步推進超長平板半掛車和超長集裝箱半掛車治理,從源頭控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大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三違”現象突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要加大檢查頻次。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運用“互聯網+監管”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水平。嚴密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切實強化危險貨物承運、車輛運行等全鏈條安全監管,推動構建“政府主導、多部門協同、信息化支撐、全鏈條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防控體系。
3.加強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投入
一是持續加大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投入,深入實施國省干線公路、鄉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重點危險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鼓勵雙向四車道及以上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根據公路功能設置中央隔離設施。
二是推進農村公路安全防護工程建設,根據鄉道、村道設計標準科學設置警示標志,提升道路通行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提升公路橋梁安全防護和連續長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全面開展公路危橋改造,組織開展收費公路、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橋梁排查,對技術狀況為四、五類的橋梁,制定改造提升計劃并推進實施。
四是加強公鐵并行交匯地段安全防護,加快推進公鐵并行交匯地段防護樁(墩、墻)整治,適當提高公鐵并行交匯地段安全設施防護等級,加強安全防護設施維護管理,對防撞等級不滿足要求或防護設施缺失、破損、松脫墜落的,按照相關標準進行改造、補裝、更換。按規定設置跨越航道公路、鐵路、市政等橋梁水中橋墩防撞設施。
4.強化交通基礎設施運營養護
嚴格落實公路養護相關規定,嚴格開展橋梁、隧道等重點設施和臨邊、臨崖等重點區域的檢查、檢測,加大道路、橋梁、隧道、碼頭、渡口等安全運行檢測與智能預警系統建設力度。全面開展現有公路橋梁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切實做好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公路水路承災體普查,對危及行車安全的自然災害進行重點防治,努力提高公路水路防災水平。加強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更換、日常養護力度。加強航道管理和養護,提高航道疏通和通航保障水平。
5.加強水上交通安全水平提升
以重點通航水域便民交通碼頭、航道、海事巡邏船、安全監管系統建設為重點,強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智能化水平,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船舶應急設備庫建設,加大對監管救援裝備、視頻監控系統、應急通信系統、基礎配套設備投資建設。進一步加強水上應急物資儲備,強化協調聯動,提升水上應急能力。
強化水路運輸企業準入管理,加大水上涉客運輸安全治理,嚴禁水上涉客運輸企業違法運營、超經營范圍經營。積極推進渡口標準化建設,加強老舊碼頭、渡口升級改造,加強航道整治。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船舶安全技術準入要求、船檢技術標準和強制報廢標準。完善老舊船舶管理制度,加快推動老舊船舶更新換代、技術改造。完善船舶安裝防碰撞等技術裝備,提高船舶裝備主動安全防御能力,提升安全性能。
6.強化職責內鐵路和軌道交通運營安全
一是依托鐵路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管協調聯動機制,配合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省應急廳開展省內鐵路建設工程聯合執法檢查及竣工驗收專項督查,做好鐵路安全有關協調工作。
二是落實鐵路安全環境治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工作要求,督促鐵路部門與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鐵路安全環境治理工作,持續開展治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障鐵路運營安全。
三是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等規定,督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切實組織實施好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督管理工作,落實行業標準規范,落實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加強風險管控和防范措施的落實,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認真做好信息上報,確保全省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
7.強化職責內民用航空安全監管
一是加強機場凈空保護監管。深入貫徹《云南省民用運輸機場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充分發揮凈空保護聯席會議機制作用,研究制定民用機場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凈空保護責任清單,進一步壓實州、市屬地人民政府機場凈空保護主體責任。加強與相關部門和機場駐地政府的協調協作,共同推進機場項目的安全順利建設,圍繞機場凈空保護、無人駕駛航空器監管、機場發展控制用地保護等問題,建立專項聯動、協同治理工作機制。嚴格監督機場所在地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符合機場凈空保護規劃。督促指導屬地主管部門加強對施放飄浮物、升空物,擅自放飛獵鷹、對空炮射等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控制和保護好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確保機場建設運營與城市發展相協調。
二是加強機場建設安全監督。在新建機場項目實施中,高度重視機場選址、規劃設計對安全性的考量;堅持全流程的安全管控,推動建設單位制定工程項目建設安全管理方案,協同相關部門,實施從機場選址、設計到施工、監理、檢測,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監管,確保機場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
(二)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提升依法監管水平
1.加強規章制度建設
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適時修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結合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實踐創新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經驗做法,建立完善行業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安全監督管理制度體系。督促交通運輸企業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完善企業內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健全依法監管機制
健全安全生產依法監管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規定,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為。推動安全生產由行政檢查向執法轉變,提升安全監管效果。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準入、重大危險源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實現安全監管信息互通,消除漏管或重復執法漏洞。發揮市場化手段作用,鼓勵購買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的專業化水平。
(三)加強責任體系建設,強化各方責任落實
1.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進以生產經營單位為排查治理責任主體、政府部門為督促執法主體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嚴格落實“三個必須”和“一崗雙責”。督促推動各類企業按要求進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主管部門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效果,作為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管理,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水平。
指導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覆蓋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責任明晰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班組、個人。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每個崗位的崗位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制度。
監督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落實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內生機制和監督考核機制,實現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制度。
2.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
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企業懲戒約束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制度,嚴格事故直報制度,對瞞報、謊報、漏報、遲報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責。依法依規從嚴查處事故責任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管理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重大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員依法實施相應的行業禁入。
建立完善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誠信管理,將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納入企業誠信體系。完善安全生產激勵和違法懲戒機制,依據運輸企業安全誠信等級實施相關激勵和限制政策。
3.健全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
不斷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體系建設,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分工。進一步厘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橫向同級部門劃清安全監管范圍,縱向上下級單位劃清權力范圍,做到逆向可追。通過安全監管責任清單數據化、履職行為規范化、監管督辦閉環化,全力推進安全監管工作系統化、痕跡化、規范化、精細化。著力加強基層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并納入政府安全監管體系。
全面加強安全監管機構隊伍和安全監管職業能力建設。大力改善監管監察工作條件,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監管范圍、安全形勢相適應的監管力量配備和工作經費、條件保障機制。
持續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主管部門按報批計劃,充分運用“四不兩直”、明察暗訪、“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監督檢查。
4.健全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追究機制
健全責任考核機制,統籌整合、科學設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加大安全生產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考核中的權重。依法按權力和責任清單考核問責,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
(四)加強雙控機制建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1.健全風險預防控制機制
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預防控制機制,推進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由事后處理轉變為事前預防,加強形勢分析和隱患排查,安全關口前移。進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四項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將行業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納入同級人民政府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內容。
2.建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機制
建立重大風險、重大安全隱患清單,圍繞風險和隱患分析研判,跟蹤評估。建立重大風險分析研判機制,實現分析研判常態化。在分析研判的基礎上,總結安全生產規律,發現生產環境特點,嚴格風險管理控制,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完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建立行業重大風險一張圖,實現行業安全生產風險動態檢測、預防預警和聯防聯控。
3.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建立完善隱患排查發現機制,制定完善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標準,對重大隱患實行嚴格的掛牌督辦,嚴格執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督促企業加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力度。強化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建立隱患清單銷項機制,建立重大風險省、州市、縣市區三級清單管理,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閉環要求。
4.健全事故調查整改機制
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和部署,配合有關部門嚴肅事故調查,加強事故原因調查分析,督促整改隱患、堵塞漏洞。深化事故調查報告聯合審核和生產安全事故約談工作,推動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企業落實整改。完善事故調查處理機制,堅持問責和整改并重,充分發揮事故查處對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促進作用。健全完善事故通報機制,對典型安全生產事故及其原因進行通報,舉一反三、汲取教訓。
(五)加強安全科技建設,推進科技興安戰略
1.建立安全科技創新機制
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思路,強化企業、社會參與,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科技創新機制。加強科技信息技術在安全領域的應用,為監管執法的網絡化、數字化、智慧化提供強大的技術保障。
2.加強安全科技成果推廣
不斷加強科技成果推廣應用,鼓勵引導安全科技成果轉化,加大安全科技推廣力度,推動現代科技創新技術成果在安全生產各個環節的深入應用,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
3.加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積極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大力推進“互聯網+安全生產”發展戰略。依托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等手段,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等功能類型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信用管理、風險隱患雙重預防管理等系統的融合貫通,實現信息共享、互聯互通。
(六)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營造安全良好氛圍
1.加強行業安全宣傳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機制,多渠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和應急知識宣傳。充分運用客運場站、地鐵車廂、高速公路服務區、碼頭渡口、辦公區域等場所,通過廣播、電視等多種渠道播放安全警示教育宣傳片,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災害防范、應急自救互救等知識宣傳。加強新媒體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宣傳上的應用,推進“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設,普及安全文化。
2.加強行業安全文化建設
積極推進行業安全文化建設,充分發揮企業營造安全文化氛圍的能動性,推動建立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培育和塑造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動載體,建立以企業為主導的安全文化體系,提升行業安全文化內涵和關鍵崗位職業操守。鼓勵和引導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創作和推廣,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交通運輸安全文化建設的氛圍和安全文化建設機制。
3.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建設完善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機制,大力實施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創新拓展安全教育方式和平臺,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發展多樣化、信息化、現代化、日常化的教育模式,加強對監管人員、交通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能力考核。加強交通建設工程“三類人員”培訓,開展新進人員入職培訓、在職人員繼續教育以及農民工工前強制性安全及應急培訓。
(七)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增強應急救援效能
1.完善應急管理機制
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立統籌建設、合理布局的綜合交通應急體系,為突發事件應對提供全面的運輸保障。優化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職能配置,加強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管理部門工作力量。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省、州市、縣市區三級應急管理機構,加強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職能,切實發揮指揮機構的防范部署與應急指揮作用。
進一步健全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與部門間、區域間及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和事故現場統一指揮機制,健全指揮協調工作制度和流程,完善各層級應急運輸協調溝通機制,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溝通順暢。進一步完善值班和信息報送機制,加強值班信息化建設,創新工作手段,提高信息報告工作水平。
2.健全應急預案體系
進一步健全完善交通運輸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自然災害類、事故災害類、公共衛生類、社會安全類應急預案相銜接的應急響應工作程序。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健全完善交通運輸系統應急預案體系。組織相關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編制與應急預案配套的指南、須知類指導手冊。針對預案內容開展常態化貼近實戰的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3.加強應急設施建設
進一步提升應急物資保障能力,繼續推進國家區域性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質儲備中心升級建設,完善省、州市、縣市區三級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繼續推進各類各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優化物資倉庫布局,改善倉儲條件,滿足各類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對應急裝備物資的需求。推進云南省應急運輸體系建設,按照就近調配、快速行動、有序救援的原則建設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合理確定各州市應急運輸布局、功能與建設要求。
4.加強應急信息化應用
爭取財政支持加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裝備投入。加強各領域專業救援裝備配置,重點加強配備智能化、信息化高機動性應急救援成套設備、智能化生命搜救設備。
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動態數據庫,實現儲備物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運用5G通信、北斗系統等技術,提高應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通信保障能力。
5.加強應急隊伍建設
完善應急運輸儲備體系,建立省、州市、縣市區三級儲備梯隊應急運力儲備機制。針對全省救援力量現狀及省內客貨運輸、路網(含高速公路、港口碼頭)建設情況,加強核心救援力量建設,優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規模和布局。